麼其怕全部刺殺案都槍擊況現,起碼其半數甚至數,沖突雙方,都槍。
座很都各國領事,相信每次刺殺案件發,們都會收到相應報。
而各位記者也戰鬥聞線,相信們報社裡面,這種槍擊過後圖片應該也。
這就帶來個問題,如果本軍拿到法租界執法權,而們率先針對目标國方面特,至假敵們。
麼最起碼理,們替法執法,得槍吧?
槍呢?槍?
被告律師直糾結巡捕軍本軍。
當然!當事從來否認這點!
但就用現本軍,還便裝軍,就證當事方轉移執法權,這簡直笑話!
見過執法帶槍麼?
全場麼記者!
所記者拍照片裡面,張照片現槍麼?管裡拿,還腰間别,麼?
本長槍長麼樣,場所應該沒清楚?照片裡件都沒。
本槍長麼樣,些确實清楚,告訴們,叫部式槍,軍軍官及特員标配。
這些來保護本貴族憲兵,特員,按照規格,就應該佩戴這樣槍械,但們到們裡拿槍長槍麼?
沒!
通通都沒!
隻便陣,肉搏抓。
從頭至尾,所記者拍照片裡面,唯能證些本軍份,隻被告律師辭辛苦幫們證,個憲兵隊長腳穿軍靴!
為麼?
因為法租界自始至終都沒向,也能向,本當局移交法租界執法權!
授予隻臨時!配性輔助肉搏權!”(沒彈,更及時)
Copyright © Fantitxt小說 All rights reserved.新筆趣閣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