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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漢昭唐》第二百四十八章十年之諾(第1頁)

之諾

孫策遇刺而消息,因封鎖之故,尚未傳至荊州。

今張虞巡視漢,從宛至襄陽,再乘入雲夢澤,召見族,以

巡視而歸襄陽,因青、徐州漸,曹操回兵淮之故,張虞遂班師之

,張虞考慮番,采納鐘繇所呈奏疏,撤消商郡,将商於百裡複歸京兆尹治理。為拆分陽郡,從陽、章陵郡,轄章陵、蔡陽、随縣、陽、平氏、襄鄉、複陽、平縣,委楊阜任郡守。

,張虞語氣親,說:“君自隴效力以來,随軍征伐,屢谏良言,德才兼備,公輔之節。而今初附,邊郡,特拜卿為章陵太守,代孤撫離散之民,征剿之寇。”

楊阜時常進谏雖讓張虞頭疼,但張虞卻也因此欣賞。今原疆域版圖急劇擴,與楊阜同批為官先後已任郡守。如趙昂拜武都郡守,尹奉郡守,姜冏拜博陵郡守,閻溫拜雁門太守。故若讓楊阜任,反而壓制楊阜發展。

王賞識之恩,仆敢相忘!”

楊阜作揖問:“今初任章陵郡守,仆求,王準否?”

“卿但說無妨!”

楊阜說:“自喪亂已來,民失所,今雖,然淺。所科,皆以罰敕法,乃國策之根。然所領縣,疆域初定,浮動,如依嚴法治之。恐或從教者,從教者誅,此非王教化之。”

“昔先王治,辨之賦以殊遠,制典之刑以平亂。仆以為章陵郡依遠邦之典,其民間事,使長吏随機應變,背正法,以順百姓之。比及,民其業,方承平,然後齊之以法,則章陵郡矣!”

楊阜這段話難理解,無非章陵郡初設,又臨邊郡,今因兵事之故,無非依照陸郡使用嚴法治理,更應強調長吏靈活性。如順敕令之,如果依照制度處罰,恐會令百姓滿,會讓東之得利,故隻違反律法,如讓長吏随機應變治理。

及唐滅方之時,,章陵郡民習慣唐朝治理,麼後續便能盡依唐制治理。

“卿未治郡,便治郡之,孤無憂爾!”

張虞笑笑,說:“章陵郡事盡依卿之,稍後侍從将授印绶于君。”

“遵命!”楊阜領命而退。

及楊阜告退,郭圖聲說:“今班師長即,荊州諸郡雖郡守,但卻無刺史料理政事,還需王擇選賢才任。”

“荊州刺史?”

張虞沉吟許,向衆:“諸卿适宜選?”

王,都督徐晃性嚴謹,今既都督軍事,何令其再兼政務,以便荊州專禦敵寇。”郭嘉舉薦

“恐怕妥!”

荀攸蹙眉說:“荊州與孫、曹、劉相鄰,徐晃責任,今再兼任政務,能餘力?以攸之見,王還需另委刺史。”

張虞說:“荊州共郡,戶籍數萬,政務瑣碎複雜,縱屬官輔佐,公亦分乏術,故設刺史乃必須之事。”

相比豫、徐、青州,荊州已被張虞,将軍政之權同授予徐晃反而好,尤其陽舊為陳國京畿。

說着,張虞向郭圖,問:“公則,楊贊今時何如?”

“禀王,自京遷至長,并州歸由長治理。然事務繁雜,并州之事難以顧及。故今依鐘丞相與杜令君之,欲楊贊任并州刺史。”郭圖将從幾份奏疏呈至張虞

張虞雁門建功時,楊贊任平縣長。張虞統并州,楊贊便憑投效遷為雁門太守。後續楊贊憑資曆與雁門所功績,其實就能轉任至别郡任郡守。但由于楊贊能得漢、胡,并搭建起互時框架,實繼承,故張虞隻得直讓楊贊任雁門郡守。

而今随着唐國格局形成,并州無法再繼續歸由央直轄,因此需尋覓并州刺史。雁門直未楊贊便進入概率就任濱州刺史。

張虞暢讀奏疏,笑:“孤本欲讓楊贊荊州刺史,然諸公言楊贊谙代朔之事,欲舉為并州刺史,便依諸卿之。今另尋賢卿任荊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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