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約翰醫裡來之後,韋恩趁着夜未,先鎮裡幾馬車逛圈,然後就騎着馬,沿着鎮裡,挨挨戶尋訪遍。
尤其點尋訪鎮邊緣些鎮民。
方好處,部分都互相熟頭熟臉。
韋恩見到,伸頭問句這兩沒見到過約翰醫,然後再問句,最沒丢失馬匹或者馬車。
基本就完事。
簡單點,對方直接搖頭或者說沒;複雜點,也過再寒暄又或者好奇問兩句而已。
效率極。
韋恩這麼理由很簡單:
約翰醫個體面,平裡時候,基本都馬車。
而又單獨居,平時沒時間照顧馬匹,所以自己并沒養馬,也因此才會長期雇傭馬車伕。
假設馬車伕說話真實——韋恩其實覺得馬車伕應該基本信,因為隻來報案,韋恩目根本就還沒确認約翰醫問題——麼,回到鎮之後又失蹤約翰醫,到呢?
往好,能還沒識到自己事被發現,麼就應該隻單純,被給綁架或者劫财殺害而已。
往壞,就或者同夥,識到能已經暴份,于就畏罪潛逃,又或者被同給滅。
像鎮這樣部鎮,鎮民們聚居區,基本就片曠野,趟蒸汽列車站都公裡,隻靠步就離開鎮,根本現實。
所以如果這兩真沒見到過約翰醫,而鎮民們又沒丢失馬匹或者馬車話,或者幫兇還鎮裡概率,就會變得很。
麼搖仔細搜查遍,估計就會收獲。
而如果丢失馬匹或者馬車話,潛逃能性,就反而會更些。
反正隻約翰醫裡堆起來個骷髅頭,現份就已經分值得懷疑。
這頭既沒網購,又沒義烏玩具場,些骷髅頭,總能買來。
所以怕讨論信仰問題,現起碼也個盜竊以及侮辱屍體罪。
再退步,就算些骷髅頭都奴隸或者原民,這樣失體面良嗜好被給發現,也至會被居民們給驅逐鎮。
韋恩鎮裡問圈,都沒得到肯定答複,本來都準備搖,開始仔細搜查,
這時候已經被韋恩問過遍酒保托尼,才支支吾吾過來詢問韋恩,這麼急忙尋約翰醫,到底因為甚麼事。
到托尼這副鬼樣子,韋恩就概猜到壞結果,于韋恩歎氣:
說吧,最後次見到約翰醫,甚麼時候?
托尼見韋恩表都變,才老老實實答到,昨午……當時還把馬給騎。到底發甚麼事?
韋恩決定吓唬,們約翰醫裡,發現至具屍體。幫隐瞞蹤,現算同案犯。
具屍體?!
托尼睛都瞪:同案犯罪會麼判決?
絞刑吧,韋恩拍拍托尼肩膀,放,給絞索會比給粗些,到時候絞架會舒點。
托尼後退兩步,隻收美,賣馬并且幫保密而已!又沒參與殺!
原來如此,韋恩點點頭,匹普通騎乘馬賣美,賺。
韋恩說完,就騎着栗。
栗此時傲揚着頭,血統賽馬種,冤頭裡,價至千美。
到底還到警察局自首?托尼背後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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