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抉擇這兩條體之,無疑完全兩個極端。
個舍棄自,以,順應規則,主動融為規則化,完全以說順而,執掌威。
個則以自為舟,承載規則,以自成,某種義而言,也以說逆而。
而事實,也确實如此。
者順成,自為規則延伸,隻靈界之,也還得更靈界規則偉力加持。
而後者逆而,以自為規則,鑄就體,自然能得規則偉力加持。
若通俗對比,者就相當于偉力加持元嬰之境,而後者,則被厭棄,沒加持元嬰之境。
隻過,者順而,所順應,也隻這靈界規則。
旦脫離靈界,實力必然會極限制。
而後者,自即為規則,修自之,縱使踏混沌虛空,諸萬界,也會絲毫響。
但處這靈界,卻順而,自然難免被靈界排斥。
故而,若以自承載規則,修自之,每隔千,靈界便會劫罰之。
若成功度過劫,便穩千載,若未能成功度過劫,幸運者,或許還能殘受創之,苟活千。
幸運者,就劫之飛湮滅,規則修為,也會消散這之,為之養料。
相比較者順而,後者即規則,所付代價,無疑就殘酷得。
但者順應,無疑也會被靈界所束縛,談真正超脫自由。
故而,這兩條體之,又演變第條體之。
而這條體之,則旨避免兩者極端弊端。
楚牧來,或許也以說取兩者之精華,祛兩者之糟粕,但也以說取巧之庸之。
第條體之,以,褪命本質,順而。
第條體之,則即規則,保持本逆而。
而第條體之,則熔煉本命之寶,以寶物。
如此,既以稍稍避免以,被靈界束縛缺陷,也以免第條體之被靈界排斥,罰恐怖後患。
但顯然,第條體之缺陷,同樣。
以本命寶物,也就等于将自切,皆寄托本命之寶之。
旦本命之寶所損傷,亦或者被限制,後果,将會象。
而且,因切皆寄托寶物之,也必然将會導緻為命本質逐漸消失,之名,無之實!條體規則之,便自古至今,靈界主流修之。
而族部,從這傳承記載來,族柱,庭,聖皇宮,散仙盟,則這條體之,各偏向。
庭旨順而,故而,庭能,也基本皆順而,以。
而聖皇宮,自聖皇定鼎州,便以自強息為族宗旨,故而,即規則,便聖皇宮主流之。
而散仙盟,則者兼具,沒主流偏向,堪稱百齊放。
許久,楚牧才緩緩将這枚規則玉簡放。
抹靈輝加持,眸索之,也尚且濃郁。
條體規則之,皆為靈界主流。
但麼,似乎都些奇怪。
尤其順而以,幾乎完全将自與靈界這方世界綁定。
脫離靈界,修為,恐怕會。
最最,與靈界規則如此層次綁定況,如何飛?就算能飛,仙界規則,難能毫無阻礙銜接規則延伸?而以寶物承載規則,也顯些詭異。
順而,褪之本質,化為靈界規則延伸,以。
而寶物承載規則,切皆寄托于規則寶物,甚至連命本質,都會逐漸朝相對應寶物所轉變。
這幾乎就完全轉變本質,由化為另個截然同種族。
器族?唯正常,或許也就隻即規則這條體之。
但這條體之,卻遭厭棄,遭罰之!千載劫難,麼都種覺。
或許,更層次隐秘?楚牧若所。
從卷薪滅經來,以信為薪,以族為寄托,雖似屬于第條體之,順而。
但薪滅經,無疑更偏向于,而非。
以為寄托,以族為寄托,以寶物為寄托,以及……即規則……庭,聖皇宮……散仙盟……楚牧輕喃自語,眉宇間也閃過幾分索。
盡管沒任何确切論斷,但卻隐隐覺,這體之奇特,恐怕與靈界種族之争脫開關系。
薪滅經,恐怕也并特例。
其,也必然着目,并曉隐秘。
隻,體之,該選擇條?這并說以等到突破之階時再選擇。
抉擇,從階就已經拉開序幕。
選擇順而,階之境,就以完全舍棄精氣神,隻需悟規則,析靈界。
待抵達定程度,跨越至階,便到渠成以。
而選擇以寶物作為寄托,就需階之時逐步将切,皆轉移至與自相契寶物之。
若即規則,毫無疑問,規則悟,精氣神淬煉,也同樣。
然話,體必然就虛妄。
即規則……楚牧無識把玩着這枚規則玉簡,索之間,頭也隐隐概答案。
于而言,仙修至今,經曆無數劫難造化,之所求為何?就為無拘無束自由,以及……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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