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庭裡這威嚴又宏聲音似乎更加沉。
“,否承認,未經當法律允許,擅自謀殺?”
“!!??”
麼鬼!?
殺燕純,又加麥拉民,麼時候殺玩都算違法?
難【信仰遊戲】規則,還如加麥拉法律?
簡直笑!
聽到這裡,程實懂。
這并場公正審判!
審判這位見審判官正挑刺!
【秩序】概被玩們“逃課”玩法惹,祂現極度懲罰這些拿秩序當回事兒并使勁亵渎祂“罪犯們”!
真諷刺啊。
【秩序】親打破秩序。
這麼諷刺事卻偏偏又對,因為祂就切秩序,而祂,也擁切秩序解釋權!
發現自已陷入危局之後,程實隻皺皺眉頭,卻絲毫沒慌。
因為已經預料到審判庭變故,雖然沒預料到這麼離譜,但至備後。
于直子,铿锵力反駁:“否認!
因為個帶善,從殺!
而且證物證。”
“允許抗辯,請示證據。”
“加麥拉商業東區夜荊棘酒老闆巴博斯,商業東區朝霞台餐廳老闆希爾,商業東區”
程實連說将百個名,甚至把孤兒院所朋友名字都背遍。
最後,還把張孤兒院所朋友共同完成畫作拍來。
“審判官,以所都以證,個好,且個慷慨好。”
衆所周,怕【秩序】再嚴苛,祂依舊歡好。
而自已,偏偏個好。
好應該被冤枉,正如壞必須接受懲罰。
所以程實笑得燦爛,樣子似乎勝券握。
沒到審判沉默許久,再次沉聲。
“嫌疑所提供之證據,與否殺無關,抗辯無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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