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女巫都會女巫學院學習魔法識。
女巫就讀學院期間銷,也都由女巫族會承擔。
女巫學後,女巫媽媽還能女巫族會領取次養育獎勵,繼續開啟活。
歲畢業後,就自己獨當面成女巫。
切所需,都需自己辦法。
以說,每個女巫都由族會爸爸女巫媽媽共同養。
個錢,個力。
女巫媽媽女巫歲時送離,族會爸爸女巫歲時止資幫助。
從此以後,女巫自己為自己負責。
沒贍養女巫媽媽義務,也沒回報族會爸爸責任,更需為女兒奉。
始終自由而平等,受任何關系束縛。
即使族群滅,女巫也會讓任何東,淩駕于自己願之。
這就從逆境苦難覺,以自由獨為終追求女巫!
這切,《幼女巫叢書》就講。
所以莫蘭裡也清楚,娜媽媽會永遠翠溪原等。
僅媽媽,還自己。
況且翠溪原這個,原本就娜媽媽懷孕後,為養育準備臨時所,并真正義女巫之。
廢棄,用魔法簡單修繕就入。
都請女巫用魔法加固,才至于垮塌。
連加固錢,都用女巫族會“幼女巫養育津貼”支付。
等學後,這項補助就沒,娜媽媽又會建築魔法,這子本來也維持久。
娜媽媽還很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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