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掉林東凡,讓林東凡京,百。
這常務幫第志願。
派潛入胡同号院,悄悄摸摸把東搬,隻常務幫第志願。
常務幫解題很簡單:
誰搞事,就解決誰!隻解決掉搞事,就無事!這屬于典型官僚主義作風。
考慮到後果嚴性。
李橫波更傾向于過第志願,直接執第志願。
惜這件事輪到自作主張,容易難,現隻能着頭皮替常務幫賣命,否則條。
學尹紅逃?
沒條件。
尹局隻進化反傷铠甲妖孽,段比肖老闆差到,平時表面對級言聽計衆,其實就留,時刻防着肖老闆殺滅。
就轉移資産。
管逃到裡,半輩子都以無憂,甚至以請保镖。
麼學?
就自己點微财力,境用半,指定得餐館裡涮盤子打,然後某個漆,被背刺刀,嘎。
“,這應該李橫波結局!”
“得活着。”
“林東凡,個狗,都把老子害得這麼慘!當初逼得老子無,得常務幫賊。”
“現,媽又搞事,逼得老子兼職當殺。”
“等吧!”
繁華,李橫波着頭忖着、憤着,與周圍熙熙攘攘群格格入。
Copyright © Fantitxt小說 All rights reserved.新筆趣閣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