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森警惕着獵,正專緻志擦拭着獵槍,面帶微笑注視着。
魏森起第紅曾說過,因為森林裡繞遠所以沒遇見獵。
既然紅故繞遠都躲開此,此必然麼好角!
問題關鍵于,并這裡獵所,過此處被獵察覺,并且還端着槍。
即便拔腿就,也過子彈。
如今隻能與其周旋,見招拆招。
魏森罷,向獵問:“麼叫又見到?”
獵微笑:“噢,幾們才見過?”
來并第個邊尋答案“婆”!
獵幾見到應該之某任婆。
“好,謝。如果沒麼事,繼續趕。”魏森禮貌說完觀察着獵反應。
獵将槍背背,指着同另個方向,:“紅,往條。”
魏森順着視線,獵指方向,迷霧之确實還條,如果仔細,根本會發現。
條朝着方向,并符紅說直往!
“紅告訴直往?”獵聲音又傳來。
魏森眸閃過絲訝異,麼會紅給自己說麼?!
獵表越加凝,鄭:“别相信紅,好!”
“孫女,麼會好?”魏森反問。
獵面難,但眸分真誠:“就紅!難清楚嗎?如果相信,為麼又次次過這條?”
“紅誰?”魏森懷疑獵否也玩。
“紅!别相信話!否則會害!另條才正确選擇,相信!”獵語氣分激動。
相信獵,還個用蘋果派毒自己紅?
魏森腦飛速考,能确定紅份玩,但獵起來隻個npc。
回歸到規則本,npc或許指引也能陷阱。
迷霧森林規則第條:森林裡還居着别,但這裡都熱好客,建議别們來往。
切以規則為主!
既然這裡熱好客,麼突然“好”提建議也必定别目。
而且……
此雖然獵打扮,裡也挂着很獵槍,但穿打扮絲苟,裡也塵染,甚至連張動物皮毛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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