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雖未鬧命,但被撞傷百姓卻幾。
這裡何處?子腳應府,發這等事,應府自然完)
胡惟庸話,雖全真,但至分真。
真覺得,這種坑爹玩兒,好。
這混賬東,能坑老子次,将來必定還會繼續坑。
所以,如果借着這次機會“義滅親”,反倒給自己除掉個隐患。
但……很惜,雖然胡仁彬這子“醉駕、超速、肇事”,但這等罪責肯定夠砍頭。
這點,胡惟庸來就已經弄。
因此,剛剛番話,其實也隻表個态、展現姿态而已。
梁甫珠子都瞪來,敢置信向胡惟庸,結結巴巴問:
“胡……胡……胡公,剛才說……說啥?”
也難怪梁甫這麼驚訝。
這個代,親親相隐寫入律法事。
通俗點來說,就自親戚幹壞事,舉報話,半點罪責都沒。
反倒像胡惟庸這種對自己親兒子“義滅親”,才極數。
這子,梁甫徹底懵。
胡惟庸沒梁甫驚訝,義正言辭再次說:
“胡某,此子為朝堂臣之後,幹這等傷害理之事,既辱威嚴,也污胡門楣。”
“索性,梁判斬決,還百姓個公!”
胡惟庸再次親表态,态度仿佛定,點都帶求。
正因為如此,梁甫就糾結。
敢這麼說,也敢判啊!
而個從頭到尾胡惟庸句話都沒搭理過逆子胡仁彬,此時已經癱,完全吓傻。
麼也沒到,自老爹來牢說趕緊把自己弄,居然應府尹直接判自己斬決?
這殺自己?
胡仁彬傻子,清楚,今幹這事兒,怕般百姓,也至于斬決啊。
這幹嘛啊?
僅撈自己,反倒踩腳?
這還自己親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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