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男孩就麼嗎?”
男輕女國幾千來,直受男輕女迂腐毒害種。
男輕女社會種男女平等觀,視男性權利利益,而把女性定性為男性附屬。
社會競争很殘酷,遵循肉強叢林法則,誰強就話語權、決定權。
庭,父母認為女兒如男孩,為實現庭利益最化,們會趨利避害選擇。
兒子通常被視為傳宗接代養老具,而女兒則能被視為達成這些目标段,比如說換親。
父母定個男孩,覺得女孩替别養,但父母自己掙都留給兒子,女兒也貼補兒子。
婚姻“嫁”“娶”本就平等。
社會,部分女性“嫁給”男性就男女平等。
甚至,兒子必定歡、普同慶,個庭裡兒子越,腰杆越。
誰沒兒子,但面子過,還會被别取笑,争奪利益時候,也處于勢位。
兒福,枝繁葉茂,族龐,們追求。
嫁女兒如同潑,嫁就屬于别女兒,這父母認為養女兒最“風險”,“虧本”。
價彩禮現,給覺就“賣女兒”,因為以後女兒就别,照顧别,自己利益受損。
父母裡,隻兒子永遠自己,兒育女,為族繼承,傳宗接代,甚至将族發揚,宗耀祖。
而女兒嫁孫,替别。
男輕女,對女兒苛刻,對兒子寵愛,缺愛女兒就容易讨好父母獲取關愛,父母對女兒越狠,女兒越會企圖通過對父母更好,讓父母視自己,就會被父母拿捏,用來供養兒子。
父母還會德綁架,說女兒麼懂恩,狼,甚至親戚訴苦,讓女兒孤無援,而親戚半也會站父母場,說女兒懂恩圖報。
“男血比女血貴………”
“嫁女兒就像潑,兒子頭肉,女………”
顧過個聞,女孩個男輕女庭裡長,基本裡所資源,全部都往弟弟傾斜。
無論時候個書包,件,還長以後關于讀書。
“從到,雖然個女兒,但從來都沒虧待過,弟弟都視同仁。”
當女孩還懂事時候,母親遍遍強調裡,也曾把這些話奉為真理,認為幫助弟弟應該,姐姐,就應該如此。
弟弟時候熱鬧,流席,親朋好友句話誇獎,龍鳳,母親,也舉婆擡起頭來,從此以後敢仰首挺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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