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仲況比慕臻預得糟糕。
靠樹,咯血,臉沾滿血漬,官已無法辨認。
變異縱然著比常強數倍甚至數倍自愈能力,著血條,抗揍特點,但跟所物鍊物樣,遇比自強數倍頂級boss,也隻分分鐘被虐份,沒挂掉,隻能說抗揍能力确實錯。
聽見腳步聲,缪仲警覺擡起頭。
見到慕臻刻,缪仲戒備神瞬間放松。
慕臻:“……”
種撲面而來蔑視麼回事?
其實也難理解。
無非為變異缪仲慕臻這個普通脆皮類而已。
變異理确實完全性碾壓普通類,缪仲會種優越也正常。
如果般,隻怕已氣得腳。
慕臻倒沒種沒瞧起爽,來,,。
别說變異理就優于正常類,論單打獨鬥,缪仲對,就算缪仲個普通,打過對方,也會因此氣餒。
何況,就算缪仲比能打又如何?
還被媳婦兒按摩擦。
所以說啊,男自己厲害夠,最個能夠罩得自己媳婦兒。
慕臻對于關鍵時刻靠老婆來救自己點慚愧理都沒,反而與榮焉。
慕臻從腰間掏軍刀,缪仲蹲來,軍刀抵著脖子,“為麼綁架蘇醫?”
缪仲嘴唇蠕動著,發虛氣音。
慕臻把臉湊。
缪仲唇邊勾起惡笑容,張開嘴,泛著寒尖朝慕臻脖子狠狠咬。
曾,慕臻卻像後腦勺長睛。刀柄往後,準确無誤塞進缪仲嘴裡,慕臻腳踹缪仲窩處,同時将嘴巴裡軍刀給拿來,居臨望著,“猜,把交給帝國,們會會很興?”
直以來,變異都國特級機密。
除卻極部分,恐怕樣,以為随著“詭”這個組織消匿迹,變異也應該就因為暫壽命以及無法自然繁衍絕育率而滅絕。
這個時候,如果慕臻把缪仲交,無疑會引起帝國科學研究員興趣,到時候估計會批實驗申請研究甚至解剖缪仲這個來第次現公衆視線當變異。
當然,慕臻也隻吓唬吓唬缪仲而已。
萬缪仲把玫瑰也給供來,于而言也會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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