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樓車時似無設計——酒若排副駕駛,裝竊聽設備就太方便,若與椎名弦同後排,或讓椎名弦面副駕駛,就容易得。
這才酒“親”真相……應該會臆這組織層潛規則或直男笨拙接吧?會吧?
管樣,善解椎名弦都滿酒。
放竊聽器吧?
直接将計就計!
椎名弦會,但并未及時檢查、摘除、丢棄,而将竊聽設備保留至現。
直到回後,才理“發現”。
畢竟又卧底,兢兢業業為組織打,如果竊聽,倒恰好借此機會證清。
“對面嗎?”
椎名弦執起圓扣,禮貌告,“到,麼,通信就挂斷,次再聊吧。”
扯數張紙巾、濕巾,将竊聽器層又層,裹得密透風,然後扔入垃圾桶,擇丢棄。
事似就這樣結束。
作為普通基層成員,椎名弦又沒資格氣——本來就氣,相反還正懷,也沒理由質問酒為麼侵犯隐私事——犯罪組織常懷疑屬很正常嗎?如果發信質問,就落入乘。
但椎名弦認為沒結束。
偏過頭。
簡單素雅梳妝台,擺放着支格格入槍。
椎名弦“持槍,才亂”國待過,對槍支及其運用“稍解”。
這支,s&w輪槍,這個代,被r國警察廣泛使用,定優勢區間。
輕便巧,容易,常用于女性防……酒也算。
而仔細觀察,槍槍隻編号,就國公司産編号。
如果正經商品,還會編号,如果本警用品,又會r國警察編号。
所以很顯,這玩私貨。
過問題于此。
椎名弦無聲梳妝台,再次拎起槍,掂掂。
對勁。
這個說法或許點玄乎,就換個,量也對勁……理性與直覺都告訴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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