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王鐵柱聽到這句話,神比剛才淩厲幾分。
簽同無效,本來以轉離開,任由們起訴。
到開庭時候,隻需說名字。
但還來,因為其兩個變量。
若被起訴,父母定會吓到,而且會為事提吊膽。
若幾後開庭,這幾對于父母就煎熬。
還個變量就法官。
馬義曾經告訴過件事,老闆欠薪,幾個友起訴,沒到法官見第句話就:“這個事很難辦。
雇傭關系,作時間,資标準,這些都需證據。
……還放棄吧。”
馬義滿懷希望起訴,讨薪,以為法官會幫忙,為主持公。
沒到竟然勸撤訴。
種荒謬讓覺得這個世界,跟認識個世界。
法院次,最後都懶得見,薪也沒回來。
還耽誤時間。
最後才,老闆跟關系哥們,經常起打牌洗澡。
馬義說些也相信,也許能赢事,結果變成輸。
王鐵柱從這件事吸取教訓。
所以才自己解決。
至于打事。
直接從袋裡掏張折疊齊紙張。
打開,拿到楊德鑫面:“證!”
證?
楊德鑫頭霧,向張紙,當到神經病确診證。
頓時傻,腦像宕機樣。
久久沒說句話。
證,負法律責任,這頓打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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