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獵物,都交到公社,由公社分給裡,但個能分到兩成獵物。”
“任守瘸子叔,也,腿被群野狼活活給咬斷,所以好,就算獵槍,旦進,也危險。”
“好,當守……”
守?
陳興平這個職位。
代,野豬泛濫,這個職位其實主狩獵野豬,保護裡莊稼。
除打野豬以,還按時進巡,寫巡報告。
而且到,還時刻監測。
巴蜀幹燥,旦氣溫,就極能發。
守就需時刻警惕,旦,就必須第時間沖線。
至于周林說屆守瘸子叔被咬斷腿事,當時其實并止瘸子叔沒腿。
裡還對進砍柴爺孫,也被野狼活給咬。
所以周林說無理。
守,頻繁進,危險系數加倍,就算槍裡,也能保證能從裡平來!
陳興平,如果自己成為守話,就能名正言順弄到獵槍。
就算打到獵物交給公社。
但也以選擇隻交部分。
畢竟,誰自己真打到獵物呢?
而且成為守,每個還能拿到塊錢資,這比自己個進打獵劃算得。
“周叔,幹!”
周林沒到陳興平答應得這麼痛,“興平,好?”
陳興平撓撓頭回答,“嗯,好,打到獵物肉,每個還錢拿,這麼好活,肯定幹!”
“,好話,到公社,給登記信息,然後發獵槍子彈給!”
“周叔,兒就來!就先回。”
周林着陳興平離開背裡忍擔憂。
希望陳興平成為守之後,每次都能平。
畢竟,每屆守場都太好。
被狼群咬斷腿,就被熊活活撞……
巡護,或許沒陳興平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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