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散修棠秘境收獲還拿分之給聯盟,并沒增加。
但,發現些型礦場,并屬于散修所,而歸聯盟所。
發現者隻能夠獲得部分利潤。
也沒滿,覺得聯盟拿太。
但,姬夫回應,這秘境就由盟主發現,頭階妖獸也盟主斬殺。
沒盟主,都沒法進入這秘境采集資源。
給些好處,也理所應當。
以後聯盟個基,穩定發展,就必須些以穩定産礦場。
而且,盟主自己也需些東,隻拿來給聯盟統管理罷。
聯盟屬于所成員聯盟,宗資源收歸聯盟所,也等于所成員都持,這種更加公平資源再分配模式。
總而言之,擁些宗資源很理。
而且,棠秘境會開盟尋最後個秘境。
現都把個利益淩駕于聯盟之,讓盟主寒嗎?
這樣還會個秘境現嗎?
就算發現秘境,盟主還能放讓些自私自利進入嗎?
姬夫話術,些會長也覺得聯盟拿頭沒毛病,能夠留分之,已經很錯。
最後都支持這樣分成比例。
具體到座靈礦,被缙雲分會支隊發現,然後由雲真帶頭組織員進勘測确定,聯盟也派修士協助勘察。
這座靈礦利益分配,屬于缙雲分會分之裡面,又分之歸發現座礦分舵及隊所。
其餘分之利潤,歸缙雲分會。
分會自己公賬,目由雲真這個會長掌握——靈該麼,,到裡,都來主。
當然,額支還征求各分舵見。
提煉靈陣,開采靈礦,也都由分會負責。
産億靈,分之歸于缙雲分會,就千萬靈。
這千萬裡面分之,就兩千萬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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