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平民以扳倒公侯。
個農婦以牽連尚書。
個奴仆攀咬能讓公侯為之陪葬。
這個時代,定罪需證據,隻告發,告發證詞,并且皇帝認,就以定罪。
到洪武,開國勳臣幾乎被翦除皆盡,這個時候朱元璋實太強,個就橫壓。
而且非常歡親自動,所以洪武朝,無數臣子都借助皇帝來清除政敵。
“法律統治階級志”這句話洪武朝被體現淋漓盡緻。
誰能順從皇帝志,繼而改變自己站位場,誰就能直勝利!
胡惟庸清,李善長清,藍玉清,于們。
亦或者為龐利益而故忽略潛危險,于們。
李祺卻絕會犯這個錯誤!
搞個刑部尚書難嗎?
說難也難,畢竟這種物普普通通攀咬就能成功,況且楊靖剛剛才辦成胡惟庸案,這種時候皇帝對楊靖容忍度正最。
但也點難!
當今位隻記仇記恩,任再功勞,也過句本該如此,若點錯漏,便抄滅族。
到洪武,楊靖面共任刑部尚書,隻第任善終,其餘個都被誅殺。
搞楊靖隻需讓楊靖站朱元璋對面。
而這對于熟洪武時期各種事件李祺來說,太簡單!
李祺略索,就起樁發洪武間頗為名案件,這件案件表面很簡單,但實際卻涉及到軍隊改革以及政治風向。
楊靖名字方,又寫些零散文字——“揚州府豐縣”、“蒙古”、“”、“軍戶”。
,起軍都督府兵部,又更寫——“衛所”、“軍屯”、“财稅”。
這零散文字任誰來,都懂麼,李祺卻滿寒,對而言,這些文字便佳鑄劍材料。
以此為材,鑄把刺向政敵利劍!
此劍,公卿絕命!
燭搖曳,照李祺,森然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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