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雲起眸淡淡,面改,“難?面已經傳。說幾個姓邱,見利忘義,搶銀子,順把殺。”
邱宏遠,“豈此理!紅,凡事講證據!”
時雲起忽然清又輕謾笑聲,“這還麼證據?反正就嘴皮碰嘴皮事兒。”
邱宏遠:“!!!”着這敲打呢!倒!
邱宏遠正欲發難,就見時雲起朝邊厮示。
厮遞份用鮮血寫就遺書。
邱宏遠得直罵娘。
遺書說,邱宏遠污名聲,以莫須罪名休妻,圖霸占嫁妝。
唯用自己女兒命抗争。
若邱宏遠還點良,應以主母嫡女禮制将女兒葬入邱祖墳。如此,名嫁妝,将全部歸兒子邱志言所,其餘任何得染指。
若邱宏遠堅持休妻,希望娘建侯府替把所嫁妝收回來。且,以欲侵占嫁妝,休妻逼們母女罪名狀告邱。
遺書末尾,特别提到,這愧對建侯府,尤其愧對世子時雲起。若來,願個氣慈愛姑母。
與遺書放起,時婉長串嫁妝單子。些用完,些還邱府,都注。
過主母,最後時候,把事交代得清楚,沒絲毫含糊。
字裡間表達着個,以,但嫁妝得拿回來。否則就得以主母規制迎入邱祖墳。
如此來,就清。
邱宏遠臉極為難,卻偏偏如何反駁才好。
若當面鑼對面鼓,還能跟時婉對罵番。這都,現說麼都往者潑髒。
因為沒證據!
就算邱茉站面,也沒點證據敢說女兒弟弟女兒。
畢竟,弟弟長相也些相似。
就,啞巴黃連,苦說。
邱宏遠氣得很,“後事得們建侯府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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