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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從西北再造天下》第53章,重民社(第2頁)

孟子雲:‘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等結社,便為百姓主,呼籲朝廷輕徭賦,讓百姓得以休養息;勸子親君子,遠,如此方能治。”

賀函等聽聞,紛紛點頭稱

“雖說這名字淺顯易懂,但倒也與等理相符。”

徐晨例子,劉楠卿等依樣畫葫蘆,搭建個會社倒也算難事。

而後,登、賀函等朝着劉楠卿躬禮,說:“等願尊景兄為會首。”

其餘衆亦紛紛禮,齊聲:“見過會首。”

劉楠卿趕忙伸扶起登等,笑着說:“好!今,便民社成!”

清晨,米脂縣衙

夜沒齊紹正煩躁縣衙廳來回踱步。衙役們,皆翼翼角落,氣都怕被縣尊瞧見。

這幾,《同報》連篇累牍野狼幫,齊紹自然也聞。

然而此次,卻并未派遣捕抓捕傑。這倒并非忌憚賀勢力,實則對《同報》利用這種

同報》每報個幫派便抓捕,如此來,這個縣令豈同社

況且,米脂百姓放着縣衙進,卻都同報社伸冤,這簡直就這個縣尊臉面。

忖,究竟自己這個縣尊平作為,還百姓們認為與幫會同流污?

再者,《同報》如此事,到底何居

,唯朝廷才資格接受百姓訴狀,難同報》取而代之,這個縣令位置成?《同報》這般越俎代庖為,着實讓齊紹極為滿。

同報》種種徑,甚至讓齊紹對原本頗為李文兵,也滿之

以,對于《同報》選擇視而見、聽而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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