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到會這個,但似乎,又該到。
這個張警官認識,甚至非常熟悉。
當初件綁架案後,直負責這起案件,便張探長,名字叫作張持國。
而自己逃個堡之後,直向自己詢問各種細節,帶自己筆錄,甚至測謊,理醫也。
相應,也幫當時幼自己,勸退好幾回緒暴躁受害者屬。
而且當自己無法繼續活過孤兒院,需轉院,及辦理學續時,也幫忙,期間,自己甚至段時間,跟着這位老探長居。
幼時韓溯,其實直對這位頗為照顧自己警官着恩。
隻過,很,便再現。
事後也時常治署配調查與詢問韓溯也打聽過,隻些隻說離開,調别部門。
當初韓溯還以為已經被排擠,從治署辭職,畢竟這位負責警官,當時警衛廳裡,似乎混得并好,但沒到,會這種況現。
“進個部門,再管原來案子,隻沒到,還會再遇見。”
畢竟熟,張警官來之後,态度也些放松。
着這個已經個頭,完全像成模樣,歎聲。
目杯扔進垃圾桶裡奶茶之掃過,态度似乎也些唏噓。
當初會進入這個部門,其實也與當樁綁架案關,而經過這麼,其實也相信這位,隻位受害者。
當起案子,壓力很。
畢竟事孩子裡面,都非富即貴,更幾個,份甚至些吓。
而被迫接這件案子自己,也承擔,但畢竟自己穿着這,該擔這個責任。
這位,其實也受害者啊!
損失隻睛,還臉,留樣怖疤痕,已經被毀半,但些,卻讓連最後點平靜,也舍得給?
韓溯則着這位張警員,良久,才:“現,張警官信麼?”
當初,張警官雖然照顧自己,但,也相信所謂怪物,與綁架個孩子古堡。
隻認為自己吓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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