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種況,這位無常瘋神比難以捉摸神酒神來說,似乎更容易相信給說法。
畢竟與焚交易時,風燭其實也無法肯定這位神與東霆究竟同個。
所以當時說——“東霆或許同個。”
直到東霆接通則視頻通訊以後,風燭才隐隐确認以這點。
——東王東霆就主神第個格。
至于究竟麼确定這點……
到這裡,風燭面陰沉注視着自己稱号面闆某個稱号。
個稱号名為【演繹法】。
而這個特殊稱号着個限制,限制“對同位對象,僅能使用次”。
對旁來說這或許隻個簡單限制而已,但于風燭而言,這卻成驗證東霆與主神否為同個方法之。
其實很久以風燭就已經到這個方法。
隻過時候宇宙争霸賽名單還未公布,第宇宙宇宙志也還未開始保護名單參賽者,于對自己全考慮,便直沒嘗試這個方法罷。
況且這個稱号還個隐藏限制,就無法對錄像使用——過像先這種延遲到秒投除。
所以就算之對主神東霆使用這個稱号,也定能同打通兩者通訊。
直到今,才于到這點。
然而怕現因為這個稱号先對夜荒使用過、卻無法對東霆使用之事而基本确定東霆主神同個,但也隻基本确定而已。
取得東霆血液、将其與主神之血數據對比之,風燭終究無法完全肯定這件事。
過即便如此,此時依舊糟透。
——曾真以為東霆類庇護所、最後理鄉。
——曾真因為【禁神令】這個稱号而愈發偏愛東域。
到頭來,這切似乎隻個笑話而已。
位厭惡神東王東霆竟然本就個神,甚至于還與主神同個。
無數宇宙裡,還比這更荒謬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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