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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頓姆】
原本遮蔽視線暴風穿越“臂魔王”充當巢穴岩洞後便消失見,跟著睛已經修好,動作扭扭華向冰原岸邊進洛克以清楚到湛藍空,以及原盡頭蔚藍。
“嗯……現說句‘這玩比魔杖好用’,會會被打?”
頭武器,自言自語。
把造型浮誇,就於現實,黃相間塗裝,著槍樣巨瞄準鏡槍。
【黃蜂(傳說),傷害:-,射擊精準:,射擊速度:,裝填速度:,彈夾容量:】
【腐蝕傷害:秒,腐蝕幾率:】
【x瞄準鏡,開鏡時連續開,消耗彈藥每次射擊,對裝甲奇效。】
這幫華消滅“臂魔王”後,隻猴子掉落裝備,相比之,沒把華給把槍直接扔已經算顧雙方誼。
而通過消滅隻巨猿部戰鬥,洛克基本確認,自己魔咒對這個“遊戲”裏怪物能夠效,由於無論用“神鋒無”還“飛鳥群群”,打猴子都個,沒能測傷害值,但問題於,魔咒隻能把們“命值”打空,徹底擊殺,還得換華給輪進最後擊。
這形同當初愛麗斯菲爾女士帶“電車難題維度”遭遇差,雖然夠秒殺本著實力,但獲得某些東,還得遵循當規則。
過,之得來回切換武器因為“初始武器”傷害,現話……
“嘎!”“彭!”
隻臂魔王同款毛猩猩從旁寒冰峭壁躍而撲向華,但半途就被洛克隨用“黃蜂”槍打爆。
真“打爆”,隻猴子槍之後,仿佛亂碼般錯位圖像閃閃,然後半空直接爆成堆紙幣幾隻彈夾,而後們仿佛鐵屑奔向磁鐵般飛向洛克變成“遊戲界面”數字。
結論,用本武器直接擊殺,就沒切換武器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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