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交割之時李認,鬥場必然來追究。
這種追究如數歸還就算!
按照鬥場規矩,追讨賭注相當于抽筋扒皮,怕倍補償都算輕。
直接抄滅族都沒能性!
至于逃?
隻怕如妖帝追蹤之,都無法逃。
更何況,如妖帝還隻當!
除命神帝,還當、當當!
其當就已經個真紀元巅峰能!
鬥場旦,絕無幸免能。
所以,隻能老老實實交割絕商會,避免自己被鬥場清算。
……
如妖帝巫荒,同時将賭注隔空傳遞給李。
李收起百億神丹份契。
這份契價值絕對超過百億,因為面絕商會,以及其切寶物資源,都歸所。
收起絕妖帝賭注後,李目又向嶽神帝。
“嶽神帝,已經得罪鬥場,如現來與鬥!今若赢,剛剛拿到賭注全都歸,還以拿着這些賭注買份全!當然,也拿夠賭注才!”
李繼續挑戰,自然會放過嶽神帝。
但神帝也傻,李個真紀元巅峰修為,再加品造化神器級肉,也沒把握能攻破李防禦。
按照李現肉強度,面等于于敗之。
另,就拿價值兩百億神丹賭注!
雖然神族嶽神主,同時兼任啟神将軍。
但當主也就甩掌櫃,已經交給自己後裔後代打理,每輸送個兩億神丹過來,都算神經營得錯。
而啟神挂隻虛銜,俸祿更發次,次隻億神丹!
雖然個真紀元巨擘能,照理說央神也賺取資源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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