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沒,兩後,沈括接到方總監電話,讓刻來公司進最後面試。
如果這次面試過,這份百塊時作就到。
鐘恺把自己唯件正式借給沈括,件鐘恺穿着顯得比較瘦,但沈括穿卻格體勻稱,主這肌肉量充實材,管穿麼,都氣質。
鐘恺着沈括穿正裝模樣,還真挺範兒,歎:“哎呀哎呀,,掐指算,這當老闆面相啊!”
沈括翻個。
“瞧瞧,瞧瞧,這睛翻得衆皆醉獨孤膽英雄氣概”
沈括腳給踹過,鐘恺敏捷避開,就兩打鬧之際,邊發聲輕哼——
“貨。”
鐘恺朝過,發現這男穿着腰喇叭牛仔褲,穿着條紋襯配皮夾克,梳着當非常流分發型。
這樣打扮當算得風靡,算得“潮”标配。
雖然鐘恺欣賞打扮,但也容得随诋毀,嚷嚷:“這位兄弟,嘴留神。”
喇叭褲男孩沈括,神輕鄙夷:“拜托,這都麼代呀,還穿這種老掉裝。”
鐘恺氣,說:“這裝雖然老式,但好歹正裝,穿來面試麼問題,這,才鐵定會被淘汰吧。”
喇叭褲男笑:“們來面試,好歹解解孟氏企業文化好好,們‘傲狼’主打輕款休閑男裝,穿這,正好迎們裝産品理,倒們,穿跟酒堂經理似,能選才怪!”
“太過分!堂經理麼,們這些輕,老子見得,”
鐘恺理論,被沈括揪後領。
沉聲說:“公司,胡來。”
沈括貫個懂得克制約束自男,會輕易與計長。
“哼,臭子,算運。”
很,方總監從門進來,陪着位材挑穿字裙女士,女士拿着摩托羅拉機,正講電話。
沈括,這位正孟氏集團總裁,孟甯。
方總監到門站着這幾位來面試輕,連忙沖們招,示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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