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文進“第次約會”時候,林邊也事:陪亞瑟選馬。
之子麼能沒自己專屬騎呢?所以們就來馬場選馬。
其實亞瑟對這些所謂之子包裝都很,甚至還覺得點麻煩,來,能穿就,沒必弄這麼繁瑣東,其東也樣。
但林卻相當,最初裁縫時候,都親自給亞瑟量體尺寸。
于,原本拒絕柏林公爵好亞瑟,到門來量尺寸居然林後,就乖乖着。
後來才,原來總騎士長特把林過來,事實證,這招很管用,第次拒絕話沒及時說,後來也說。
然後就演變成現這樣。
過挑選戰馬亞瑟倒讨厭,因為這些華麗東比起來,真正實用東。
們起還約翰耶格斯,個見能會失偏頗,就以從方面考慮該麼挑選問題。
馬場裡都圈,但最終決斷時候卻見。
約翰認為:肯定選好!
匹漂亮馬着就氣勢,所馬,又以沒半點雜馬最為珍貴。
而且馬作為種視覺符号,也象征神聖強權,加馬昂貴,能騎都般,隻穩定強才配擁匹潔強健馬,所以,作為之子騎再适過。
耶格斯認為:選個方便打理比較适。
馬經髒,場仗打完馬都塵血液,毛發被血液黏團着好。而且馬還需專門員維護,麻煩麼暫且說,養護成本絕對。
現正百廢待興時候,切從簡、鋪張浪費才之子該表率。
這點,耶格斯約翰産分歧,因為約翰認為:們選馬也定會戰場,就算,打完仗之後回營,馬血迹塵也非常鼓士氣振奮,因為黃血分威武象征!
馬證之子經曆樣苦戰,但馬以。
而耶格斯卻覺得賢以作則才之子根本,個耀王能會被暫記,但民真正需以及會真正記,應該陪同們同熬過苦子賢王。
林則認為:實用性優先,性能優于切。
隻溫順好馴體格強壯,條紋還會發熒種都沒問題,過說來,真這種顔馬,騎着肯定夠惹,完全最佳選擇。
林覺得毛馬很錯,除馬毛着太舒這個缺點以,就優秀戰馬之選。
而且毛這點也算麼缺點,畢竟也直接馬,還馬鞍呢,另馬毛很,也說防性能自潔能力很好,就算漿也會現毛黏成團況。
怕刷馬,本也會如耶格斯說樣磕碜:馬自潔能力其實很強。
亞瑟認為:林說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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