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鮮覺。
以每次聖臨時候裴緒都個,而這次第次聖臨時候周圍,而且很。
盡管都認為沉之,都沒注到變化,但這依然種鮮狀态。
裴緒以點點覺到體恢複,同時也能夠清楚聽到周圍斷談論,甚至能夠邊受着體被聖修複,邊聽着淩鹿将久遠之事娓娓來。
對于淩鹿來說,這真個很簡單很簡單故事。
跟認識其實淩鹿歲時候,說起來真落入俗套說節,過次錄節目時候來到附,正好遇見場未遂車禍。
而車禍主角就淩鹿,個炎炎,管婆錢便利買糕,正邊沉醉着糕甜邊過馬根本沒注到輛車子為闖最後幾秒綠燈沖過來。
其實當時到底發麼淩鹿根本就記得,唯記憶刻就自己回過神來時候,被個漂亮得像真男孩子給拉到邊,以及糕落間,被車子飛碾過。
過很久之後,淩鹿才反應過來發麼。
但個時候,淩鹿所注力都被面個漂亮得像真男孩子吸引,這個男孩子叫,個。
後來,就像陌相遇然後離開樣,們再也沒見過面。
直到之後訊傳來時候,幼淩鹿才恍然發現原來很象事都沒辦法實現,比如演唱會,也像普通追般簽名,甚至幼還過長嫁給。
這切切都沒辦法實現。
幼淩鹿朋友,沒辦法将這種落跟其分享,剛好學時候教寫信,便開始嘗試給寫信。
這就最開始寫信來由,麼,淩鹿就已經忘記當自己給寫信時候傷迫切,反而變成種對于記錄。
所以,這變成個習慣。
這個普通又太普通故事,裴緒認真聽着,卻為麼卻被這個故事完全吸引,片空腦子裡面突然冒個奇怪到極點頭。
這個故事自己應該非常熟悉。
為麼會熟悉?
裴緒。
已經完全記得進入荊棘獵場之事,正因為記得,無法判斷這種熟悉來自于麼方。
與此同時,幾個詞卻從淩鹿故事來,砸,坎——
、午夜、每寫信、燃燒……
作者話說:
這本書會太長,總體來說還為寫言,哈哈哈,寫得好,們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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