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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棣之子》第296章 于某豈敢悖逆祖制?(第1頁)

章于某豈敢悖逆祖制?

後。

禮部衙門。

公事正廳。

此時,衆禮部官以及版印司正副司正方孝孺、解缙皆齊聚堂,商議完善與革流傳數千娶妻納妾之制,好盡皇帝陛份《娶親納妾令》。

尤其納妾之制,此次衆議論點。

事從來謀而後動,絕血來潮之後,拍腦袋就命令某某官員某某事。

與太子朱瞻域商議漢王朱熾為世子朱瞻基選妾以及靖王朱佐敬選妾之事,本來就沖着改革納妾之制

太子朱瞻域就面臨納妾之事,趁此時機革納妾之制,恰到好處。

畢竟,若皇太子依革納妾之制事,将會起到帶頭表率之作用,利于納妾與發揚。

咱們議論這麼久,于尚書說幾句總結之語麼?

禮部侍郎黃淮熱茶,望向端正堂首位于彥昭說

于彥昭聞言,對着黃淮微微笑,随後擡抱拳,朝着旁邊方孝孺拱:正學先此,于某豈敢班門弄斧?

方孝孺清楚,禮部衆官針對改良與完善納妾之制而進次專題議論會議。

而且,禮部就開始為皇太子朱瞻域納妾之事準備,盡管切典制照舊即

偏偏這個時候,皇帝陛卻以漢王世子選妾、靖王選妾響民俗民風之名義,讓辦法完善與改良流傳數之久納妾之制。

很顯然,皇帝陛讓太子率先以完善改良後納妾之制來納妾。

納妾之制,乃源自于祖宗成法。

方孝孺沉吟片刻後,緩緩說:其,無後為,曆朝允許納妾,乃對老而無子者種體恤。

娶妻以事宗廟,以繼後世,納妾則為實現此目而增加種補充。正妻無子,妾之子便彌補這缺憾。

,納妾以作為婚者、受父母主婚者欲支撐,婚而妻又長者,納妾欲之苦。

正因如此,納妾之事,自古聖賢之,經典傳之,曆朝律法所允許之制。即便‘理,滅欲’宋儒也反對納妾,盡管提倡戒狎妓。

實際,納妾制個非常複雜制度,之所以能流傳數千因為倫理習俗支撐。

方孝孺剛才提到兩個原因之,還個,古代矜持禮,傳統禮制太鼓勵夫妻間,納妾也以滿

納妾之制,也其弊端。納妾買婢,乎奴制。

方孝孺話鋒轉,面:所謂聘為妻,奔為妾,因各種各樣之緣由,女子委為妾,其貧賣者居。俗語就‘甯與窮補破與富偏妻’。由于妻、妾同,故而着嫡庶之别。

之達官顯貴,至富商農,嫡庶之别最容易造成甯,往往現嫡庶争寵,互相殘害之慘劇。

子之于父或以避嫌疑而便言,或因幹忌諱而敢陳述,父子之間浸以疏闊,恩怨萌,倫何?以至于某些門戶之,自晝而,隻聽見诟谇、打罵、啼哭、怨歎之聲!

言至此處,斟酌着言辭:故而,以老夫之見,完善納妾之制,從以兩點着

于彥昭等聞言,即抖擻精神,傾聽狀。

事權與位方面,确妻妾、嫡庶之别,盡量減寵妾滅妻、以庶奪嫡庭慘劇。例如,規定妾位略于妻,等同于奴婢。

齡方面,禁止老體者再納妾,避免老夫妻造成無窮隐患。

老夫認為,暫定‘男子歲以,禁止納妾’,否則以違抗子诏令論處。

方孝孺特解釋:依本朝制度,男子歲成丁,至于成婚紀則延續宋代‘男子歲,女子歲’規定。

永樂,太诏更改結婚齡,規定男周歲,女周歲。而漢代規定女子成婚齡為歲,對男子無求。唐代貞觀間規定男子成婚齡為歲,女為歲。以老夫之見,男子成婚後,若妻無子嗣誕,便準許納妾。

于彥昭參加科舉分科制之後考取進士,骨子裡就帶煦當宣揚種革精神。

方孝孺所言之後,先恭維聲,表示贊同,過卻又補充:依于某愚見,參考曆代典制,至王公貴族,至黎民百姓納妾之數及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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