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征用賣蒲公英這筆錢,來把錦繡鄉打造成之鄉。
個棚種植、管理員;再加運輸、化肥、農藥、包裝盒等配套崗位,麼着也能為錦繡鄉提供數千就業崗位。
鄉裡完全以因此,成個以農民為主企業。
但如果把賣蒲公英錢交給鄉裡——
還隻睛盯着,隻準備伸來,張嘴裡流呢。
說别。
單說鄉裡舉辦麼活動時、平時公款所欠費用;以及拖欠資等等,郝仁傑等百分百會從這筆錢裡。
再來個修架橋(個形勢,錢落袋)此類,錢再,也夠們糟。
因此。
李征必須得把賣蒲公英錢,全都攥自己裡,用來建棚。
裡咋打算,王雲鵬等當然。
隻聽說,班子會議,肯定荒所産效益歸李征“獨享”時,王雲鵬等壓根沒放裡,全都滿臉屑答應。
董延隐隐察覺麼。
李征,點頭:“好,既然征同志這樣說,就請示郝書記。能能為這件事,召開次班子會議。”
啥?
李征用荒收益,來建造個總造價萬棚,種植?
呵呵,輕很能嘛。
。
就按照老董建議,開班子會!
反正無論麼樣,來每畝斤麥公糧,必須得交。
郝仁傑搞清楚咋回事後,親笑笑,點頭同開會。
除李征之,沒誰會把這件事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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