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查!點調查們最資動向,沒額支。”
鄭浩舉:“局長,同法。”
林宇:“說。”
鄭浩:“這個案子響很,但沒确線索指向買兇殺,認為能排除入竊或搶劫殺這種能。”
林宇點頭:“确這種能,但認為微乎其微,首先何局長方老舊區,周邊區相對更富裕,第,兇潛入區,幾棟宅樓,為麼單搶何局長,第,入竊,為麼殺呢,般偷殺後果,就算何局長發現們,們也以,沒必背命官司。”
鄭浩:“沒能何局長堵們,們狗急牆殺。”
林宇:“兇殺何局長,為麼?還卧殺何夫,又到櫃裡女兒滅,這麼孩子躲櫃裡,對兇沒威脅,兇殺完還幸者,這入竊能幹得來?”
鄭浩搖頭,也麼理由。
林宇:“完現場最直觀受就兇目進殺,個殺何局長,另個到卧殺何夫,正巧碰何夫來來查況,卧門相遇,兇刀就殺何夫,這之們沒收到報警,說兇作案時間很,目殺。”
如果單純入竊,會這麼果斷殺。
丁志遠問:“兇究竟麼樣,這麼血無,連老婦孺都放過?”
朱能:“必窮兇極惡之,提議對鹿境進盤查,發現些科,抓來審問。”
鄭浩:“這撈針嗎?”
林宇問:“兇都搶麼?”
丁志遠:“些現,還何夫貴首飾,們根據鄰居證詞,至條項鍊被兇帶。”
林宇:“這個線索,把項鍊款式畫來,到全回收子方進查問,沒賣這條項鍊。”
“好。”丁志遠覺得很理。
經驗殺會犯這種錯誤,應該個偷拿。
如果這樣,能這就組破綻!
個血無,個貪财膽,後者受者支配,概就個腿。
很殺犯都歡講義氣,像劉華強就收幾個厲害弟,這個殺就麼樣。
林宇幹脆說:“凡何局長裡丢東,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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