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就到熱鬧景象,到商業氣息。
這真商業都嗎?
确實就。
随即林無便從門豎着塊碑到“告示”:
第條:勿破壞建築設施。
第條:勿喧嘩!勿擾民!
第條:勿聚衆鬥毆,勿尋釁滋事!
第條:進馬車勿奔騰!
第條:……
從頭到尾,告示就維護甯靜,得過激舉動。
林無真些傻。
嗎?這麼甯靜方,與“商業都”字完全搭調,這麼況?
另,準聚衆鬥毆,準尋釁滋事,麼對?
總能勢力說着氣話,讓這些勢力把控制權交來吧?
再者,林無真相信宗門世界裡會這種“平甯”方。
肯定另貓膩!
過,這些告示條例又以讓林無松氣,即:
既然準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林伯翰就沒法這裡對動,全又護符。
林無直接馬車,叫牛保,讓牛保牽着馬。
管樣,先遵守這裡規矩,免得才來便被釘闆。
林無第件事便打聽。
旁戶,見堂位老躺裡抽旱煙,差來歲,悠然自得,很逸、很享受。
親切叫對方聲“爺爺”,虛請教起淵源。
老點都排,而且,似乎很樂講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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